2007年5月29日下午,省委书记李源潮顶着炎炎热日来到了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扩建工程施工现场,了解工程建设情况。省委宣传部长孙志军、南京市市长蒋宏坤、南京市人大副主任戴永宁等省市领导随行。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扩建工程经国家发改委(2005)228号文件批准立项,占地面积7.32公顷,总建筑面积2.31万平方米,其中新馆建筑面积1.59万平方米,老馆建筑面积1590平方米。设计总体构思体现战争、杀戮、和平三个概念,建设内容主要有新馆、老馆改造、万人坑遗址保护、冥思厅及祭场场、和平广场、纪念塔及办公区等项目。空间布局寓意为“铸剑为犁”,平面布局映现“和平之舟”。工程于2005年12月13日奠基,计划于2007年12月13日前竣工并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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