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起,大庆市规模以上建筑项目工地必须安装电子监控系统,以方便建设部门随时监控施工情况。目前,该系统正在调试中,调试结束后将正式投入使用。
据了解,大庆市须安装“电子眼”的建筑项目主要包括3类:政府投资工程(包括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或1万平方米以上的楼盘、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
按照规定,须在施工现场大门、生活区会议室分别安装1只“电子眼”,在施工现场作业区至少安装2只“电子眼”,以确保视频监控无死角。
目前,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已成立了指挥中心监管全市各建筑工地,各区的建设部门也将成立监控室监管本辖区内的建筑工地。
监控系统正式运行后,工作人员可随时监管各项目工地。一旦发现隐患,可立即告知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督促其尽快消除。施工单位若拒不整改或拒交罚金,将被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