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专题会议。会上仇保兴副部长指出,在当前形势下,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对于在城乡规划建设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健康的城镇化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为加强对经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再向江苏南通、扬州、镇江和泰州四个省辖市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
8月31日至9月4日,部稽查办副主任谢晓帆一行分别赴以上四个城市,就派驻第五批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进行前期沟通协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宋如亚,全程陪同并参加了各市的协调会,对住房城乡建设部向我省四个城市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表示欢迎。。南通市副市长朱晋、扬州市副市长陈扬、镇江市副市长陈杰、泰州市委常务、常务副市长杨峰和各市规划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分别就派驻本市规划督察员一事进行磋商,达成共识。
自2006年国家实施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以来,规划督查这一新的管理模式在城市规划监督工作中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为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沟通建立了良好的渠道,为地方政府严格实施执行城乡规划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地方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的长远利益和公共利益创造了积极条件和良好环境。此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在我省南京、苏州、无锡、徐州、常州五个城市派驻了城乡规划督察员,今后,将再用两年的时间实现对全国106个经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城市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的全覆盖。
图为部稽查办谢晓帆一行在镇江召开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