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新规
建筑企业引发群体性事件将被监管
来源:中财网
今后, 引发群体性或突发事件,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建筑业企业, 市住建委、区县建委或专业管理部门将启动动态核查。 近日市住建委相继颁布了《北京市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约谈、培训考核的若干规定》。
办法强调, 市和区县建委以及交通、水利、消防、电力、电信等专业管理部门发现建筑业企业在市住建委动态监管平台积分达到20分的;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引发群体性或突发事件,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被投诉、举报资质条件不符合资质标准的;建筑业企业成立后3年内未承揽工程的, 将面临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少于1个月或3个月, 整改期间停止其招投标资格)、停止为其开具出京承揽工程证明、不得申请资质增项或升级等处罚。 此外, 办法还对核查人员提出了纪律要求, 规定了核查人员的"五条禁令", 防范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