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出通知,就加强建筑业强县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出要求,明确将对建筑业强县进行政策倾斜。
通知指出,经过一年的试点,陕西省各试点强县建筑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为鼓励发展,从2009年开始,陕西省将对建筑业强县试点工作表现突出的,每年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命名和表彰,并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此外,对建筑业强县的企业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给予倾斜照顾。对建筑业强县的建筑业企业参加安全“三类人员”培训、建筑业强县的建设工程企业参加二级建造师续期教育,费用减半。建筑业强县的建筑业企业为企业所有的职工交纳养老保险费时,劳保统筹费全部按80%返还。力争在2009年底,各试点县和一家产值超过20亿元的建筑企业集团公司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