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根据新发布的《关于加快太阳能成套技术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三年后,太阳能成套技术将在我市建筑领域得到全面普及和应用,届时,烟台将“满城尽沐太阳能”。
根据规定,全市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改、扩)建的12 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包括别墅),必须应用太阳能热水器;新建12层以上高层住宅建筑,太阳能热水器应用比例要达到总户数的50%以上。三年后,所有新建住宅全部应用太阳能热水器。
宾馆、洗浴、医院和有集中寄宿的学校等公共建筑,将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政府机构建筑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建筑带头应用太阳能热水器。鼓励农村集中建设的居住点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并将其推广工作纳入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考核,力争3年内农村住宅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达到80%以上。对既有建筑,将在外墙保温改造过程中,鼓励市民进行同步改造。此外,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将逐步在住宅小区公共照明设备等领域推广其他太阳能成套技术的建筑应用。
规定要求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维修服务协议或委托物业公司与产品供应商以及住户签订维修服务协议。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将太阳能成套技术系统纳入工程质量监督分项,进行全程监管。对擅自取消太阳能成套技术系统或施工质量不合格、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不予竣工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