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于2009年12月共批出34份建筑图则,其中港岛12份、九龙10份及新界12份。上述批出的图则包括15项住宅及商住发展、6项商业发展及13项社区服务发展。
获准动工的建筑工程项目则有24个,这些工程完成后将提供可作住宅用途的建筑楼面面积共12.95万平方米,涉及单位929个,非住宅用途的建筑楼面面积达7.21万平方米。另外,该署亦接获22个建筑项目的上盖工程动工通知。
屋宇署同时发出16份入伙纸,包括港岛1份,九龙4份及新界11份。其中住宅用途的建筑楼面面积有7.6万平方米,共391个单位;而非住宅用途的建筑楼面面积则为5.07万平方米。2009年12月份新落成楼宇的报价总值约为34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