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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平方米承载一个完整的家 农民工何其苦

点击数:5353  时间:2012/12/10 8:23:44

  一代农民工集体记忆:我们四平米的家

  4平方米有多大?它相当于一张大号双人床的面积,还差一点点才能装下一整张乒乓球桌,勉强能够容下4个并排躺着的成年人。

  在一幢别墅里,4平方米可以安置一个大浴缸,或者辟一间小储物室;而在100多平方米的大房子里,它差不多是一间厕所。

  但有时,4平方米也可以承载一个完整的家:住进一对夫妇,一家三口,甚至一家四口。

  在这间房子里,放一块宽1.2米、长1.9米的木板,铺上发黄的褥子和一张凉席,就是床。往床尾的墙壁上打几层木板,就可以堆衣物和碗碟。床对面的墙上再钉上两个木架子,电磁炉和电饭煲一摆,就可以做饭了。只是,门一打开,人在里面转个身都得小心翼翼。

  前不久,这间4平方米的“样板房”来到了北京着名的798艺术区,一下吸引了众多艺术家、媒体人和游客的目光。一名参观者惊讶地发现这间房子“还不如家里的浴室大”,另一名参观者走进房里,想躺在床上“体验一下”,但床太小了,他怎么也伸展不开。

  这间房子曾经就藏在长沙市市中心人民路边上一幢外墙斑驳的大楼中,住在里面的是刘结章一家。在周边打工的人们习惯将这幢4层高、火柴盒形状的建筑唤作“民工楼”。生意最红火的时候,将近190户农民工家庭同时在这里租房。和刘结章一样,绝大多数人的家,只有4平方米。

  收入低五成 多人均住房不足5平方米

  农民工群体的收入情况如何?2011年调查显示,个人年总收入主要分布在0.6-~2.4万元,其中0-0.6万元占3.5%,0.6-1.2万元占30.9%,1.2-2.4万元占43%,三者合计达77.4%。

  生活消费支出中,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吃、穿、住,其中食品的月平均支出为688.25元,占46.8%,衣着及日用品月平均支出为194.08元,占14.14%,住房的月平均支出为230.12元,占13.67%。水电、燃料和交通、通讯都不足10%。

  农民工主要靠租住私房解决住宿,居住条件差。76.0%的农民工家庭租住私房,16.8%的居住在单位、雇主提供的免费住房,而已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仅占0.9%。七成多的农民工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及以下,五成多的农民工人均住房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

  尽管生活居住各方面情况不理想,但谈及未来打算,77.5%的人没有回到原籍就业的打算。有58.3%的人在三年内想继续在流入地生活就业,31.3%的人没想好在三年内是否继续在流入地生活就业,只有10.4%的人想回原籍。

  解读:从社会调查来看,最容易感受到社会焦虑的是那些被称为“边缘性群体”的农民工。很多农民工在为眼前的生计、为以后的出路着想而充满焦虑,为孩子就学看病担忧。建议政府应为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保护提供公共制制度。浙江对农民工在制度安排、政策设计都作出了很大努力,通过完善身份和情感认同促进农民工的社会融入,这方面可以继续努力。

  农民工住房现状

  1、城市农民工人均住房面积多年维持在不足4平方米的水准

  尽管中国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在过去的20多年里得到大幅度改善,全国城市人均住房面积增长迅速:1978年为3.6平方米,1980年为3.9平方米,1985年为5.2平方米,1990年为6.7平方米,1995年为8.1平方米,1999年为9.8平方米,2000年为10.3平方米,2001年为15.5平方米,2002年达到20.4平方米。2003年底宁波市居民的住房使用面积已经达到22.54平方米。该市已经将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1平方米的家庭全部纳入了住房保障系统,计划要达到人均12平方米的最低标准。但是根据我们的调查,尽管居住在自租房内的农民工居住条件相对好于单位宿舍,而居住在单位宿舍的农民工相对好于工棚里的农民工,但是农民工的住房在过去5年内始终维持在接近甚至低于生存标准的水平,人均住房面积一直维持在很低的水准,另外,据2000年3-4月武汉科技大学和武汉市房地产交易互换中心对武汉市778户外来人员的住房需求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只有2.05%的家庭承租较大面积的住房(80平方米以上),24.15%的家庭住房和营业用房合在一起而难以计算居住面积,其余73.8%的家庭住房面积仅在5-35平方米之间,大部分农民工家庭的住房承租在地下层5平方米的房间内。可以推断,农民工在全国各大城市的人均住房面积有一致的倾向,即人均住房面积很少。

  2、与城镇居民相比农民工的住房设施简陋、环境差

  截至到2009年夏天,宁波市区居民的住房配套率高达98.75%。而农民工的住房设施不齐全、住房环境极差。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他们的房间内卫生设备缺乏,共用自来水龙头、厕所、淋浴,这些“公用设施”在使用高峰时段非常拥挤甚至出现混乱不堪的局面。建筑工地的民工以及住在单位宿舍的民工不被允许单独开火做饭,只准吃食堂。农民工房间内桌子、椅子多是他们捡废旧木材自制而成。房间内很少有衣柜,衣服等日常用品只能随处堆放。农民工居住的工棚、自租房和宿舍周围环境很差,脏、乱、噪音污染严重,缺少绿化,无物业管理,居室内更谈不上装修。与此相比,2009年宁波市区居民住房装修率已达90%,整洁、绿化面积逐渐增加,物业管理水平逐步提高。2007年有70%,2008年有78%,2009年达93.3%的农民工住房内没有床。农民工主要在地上铺木板做床,或者利用废旧木料自制成“床”。到2003年有96.7%,2009年达98.3%的农民工住房内配置了床,这些床大多是上、下铺位,看上去很新。被调查的农民工反映宁波市政府曾经于2002年底对农民工的住房条件作出了一些规定,其中硬性要求雇主必须为每位民工配备有床。

  3、农民工住房条件同质性强

  中国城市住房市场化改革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就是城镇居民之间的住房利益分化现象突出。与城镇居民住房分化突出的现象相反,农民工在城市的住房表现出异常的同质性。无论从年龄、性别还是职业的纬度对2007年至2009年的宁波市农民工的住房面积平均数进行F检验,F值均没有达到显着水平。这说明,城市农民工的住房没有分化现象,不同性质的农民工消费着大体一致的住房。

  尽管农民工住房的绝对条件差,但是他们对自己在城市的住房满意度水平并不很低,甚至还接近满意水平的3分。这种现象与马尔特?鲁布克(MalteLübker)的研究相左,他认为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国家,或者说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国家,有90%以上的人体验到了因为全球化而出现的巨大不平等,并由此产生了很强的相对剥夺感,有很高程度的不满意。但是中国城市里的农民工尽管有可能遭受着绝对剥夺,他们的相对剥夺感并不是很强。

  农民工的居住模式

  大多数农民工不能与自己的配偶及子女一起生活,他们被迫与其他陌生人一起居住。因此,研究农民工的居住伙伴类别及其变化,一方面可以推测农民工群体内部结构的变迁,另一方面也可以解读农民工正常生活被剥夺的程度。

  李强指出,在未来几十年里,在农民工的居住模式中,分居的家庭模式会是我国农民工家庭的一种主要模式。他把农民工的家庭模式细分为单身子女外出型,兄弟姊妹外出型,夫妻分居型,夫妻子女分居型以及全家外出型。从家庭生活的角度分析,农民工处于绝对剥夺状态,当然这种结果是农民工主动选择的。不过,以家庭形式居住的农民工所占的比例处于上升趋势,从2007年的16.7%上升到2009年的23.3%。这暗示着全家外出型模式有可能成为一种非常重要的居住模式。当然,在目前状态下,农民工主要的居住方式还是与其他打工者集体居住,其比例在2007年为35%,到2009年发展到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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