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公司快报
媒体聚焦
行业信息
媒体聚焦
(现代快报)到2015年,江苏解决1100万人住房难

点击数:5877  时间:2011/4/6 14:29:24

来源:现代快报

 

其中,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将占到一半以上;

同时,20%城镇家庭享受保障房

 

“十二五”期间,江苏将重点解决“夹心层”住房难。图为工人在廉租房建设工地施工 资料图片

为推动江苏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41,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

“十二五”期间,江苏的住房保障将从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中低收入家庭。“夹心层人群的住房问题是我们下一步要着力解决的。”省住建厅副巡视员、住房保障处处长王如三介绍,全省目前有18万户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他们的住房难,将在“十二五”期间全部得到解决;而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租房难,也要基本解决。到2015年,江苏将解决1100万人的住房难问题。

 

保障范围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也能买经适房

廉租房实物配租逐步由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无房家庭。经济适用房供应由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主要解决买不起经适房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以及限价商品房,主要解决城镇拆迁家庭的住房困难。

新出台的这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王如三介绍,“十一五”期间,江苏已经全面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实现了全覆盖。但是,还有大量的“夹心层”人群,他们够不上保障的标准,可同样面临着住房困难的问题。在“十二五”期间,江苏将重点解决他们的住房难。王如三说,与全国其它地方相比,江苏的低收入家庭数量并不多,因此率先将保障覆盖面扩大到中低收入。

《意见》明确了目标任务:从2011年起,将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各类棚户区危阳房改造以及限价商品住房等,统一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

保障目标:201520%城镇家庭享受保障房

《意见》明确:到2015年,全省住房保障覆盖面扩大到20%的城镇家庭,全面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基本解决城镇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租房困难。

“我们对全省的情况做了摸底调查。”王如三介绍,现在城镇家庭有房的占88%,无房家庭占12%。而保障覆盖面扩大到20%的城镇家庭,不但无房家庭的住房问题可以解决,面积太小的,也能解决。

据了解,全省中低收入、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城镇家庭,目前的统计数字是18万户。江苏打算在“十二五”的前几年就全面解决这部分家庭的住房难。主要通过经适房、公租房的形式。

同时,外来人口的住房问题,也将是重点着力解决的问题。

王如三说,将主要通过公租房来解决他们的租房难。这项工作的力度有多大?他透露了一个数字足以证明:到2015年末,江苏要解决超过1100万人口的住房难,这其中,江苏本地的城镇家庭人口不到50%,也就意味着,至少要解决超过550万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

>>公租房

鼓励商品房小区配建公租房

公租房建设将是未来几年的重点。王如三介绍,《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不久就将出台,现在只等省长常务会议的审议,将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

新下发的《意见》中,关于公租房的内容也非常多。为了拓展各种渠道筹集房源,提出在城市新建的商品房项目中,可配建一定比例公租房。配建的公租房产权归政府所有。“政府可在拍地之前,与开发商谈条件,将配建公租房作为前置条件。”建成后由政府按经适房价格或约定的价格回收。

同时鼓励房地产企业投建公租房,建成后可由政府统一承租。承租期内,政府可按房产商的投资和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此外,市县政府也可以到市场上收集社会闲置房源,以市价租进,再以低价租给保障对象。

企业和高校也可自建公租房

《意见》也支持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高校建设公租房。外来务工人员较少、没有建设用地的中小企业,在政府统一协调下,可通过合资合股合作的方式建公租房。

“根据以前的规定,企事业单位是不允许自己建住宅的。”王如三说,不过,《意见》也强调,企业和高校等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公租房,不得按商品房分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得改变用途,也就是说“只租不卖”,以防有单位趁机搞变相的福利分房,小产权房。

而公租房和廉租房的房源,也全部打通。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这两种房源进行调配。根据入住的保障对象来确定租金。王如三说,因此今年江苏的保障房建设目标,也是将这两种房源打通,提出全年新增公租房、廉租房共15万套。

>>经适房

买不起,可先与政府共有产权

因为凑不齐钱,在银行又贷不到款,无锡最近一批保障房申购中,可能有一半的家庭会放弃选房。329,快报记者调查发现,南京虽然目前没有家庭因此放弃选房,但确实困难家庭也存在同样的难题。

在新出台的《意见》关于经适房建设的内容中,记者看到这么一句,“推行租售并举、先租后售的共有产权模式,使保障家庭能够尽快改善居住条件。”

对此,王如三解释,如果买不起经适房,可以先买一部分产权,另一部分呢,产权暂归政府所有,每月按比例支付租金,等手头有钱了,再逐步向政府以当时的经适房价格买回产权。目前省内在淮安等地已经有成功的试点经验,正在加大力度向全省推行。

两大难题

保障房资金、土地从哪儿来?

保障房建设的两大难题就是,建房子的钱从哪来?土地如何保障到位?《意见》中,对这两项做了明确要求。

今年全省预计投入500多亿

王如三介绍,根据初步测算,今年全省建保障房需要土地2万亩,资金500多亿元。

《意见》要求,各市县政府要加大投入,按规定渠道和标准足额筹集,现在的规定是,土地出让净收益10%拿出来做保障房建设资金,如果这个比例不能满足需要,应适当提高比例。同时,对保障房建设项目,要按规定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

对于公租房的建设资金,《意见》还提出:在确保完成廉租房建设任务的前提下,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和住房公租金增值收益,统筹用于发展公租房。支持市县人民政府成立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投融资平台。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信托投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

保障房用地不落实,暂停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

对于保障房用地,《意见》要求,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提前做好保障房建设的项目储备和土地储备,规划建设项目要落实到具体地块。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要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政府投资的公租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

对于未按规定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地区,“那我们就要看看你的土地都用到哪里去了。”王如三说,将暂停其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出让公告。

确保质量

保障房建设也要讲究品质

以前,在不少人的印象中,保障房等同于地点偏远、环境差、房子质量普通甚至不太好。《意见》中不但提出,要确保保障性住房的质量,优化项目选址、完善配套设施。还提出,要提高保障房的建设品质。

2011年起,各地新建的廉租房、公租房一律按成品住房标准建设,并按国家和省居住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建造,引导鼓励创建绿色建筑。

“一定要设计施工高品质,并且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王如三说。

记者了解到,日前,江苏已有12个保障房项目的设计被评为“绿色”,包括南京正在建设的迈皋桥丁家庄组团里的汇杰新城项目。这些项目现在正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向社会公示。它们当中有的使用了雨水收集系统、中水回收利用系统,有的使用了地源热泵等新技术,而以前,一般只有高档住宅区才有。

             
 

版权所有@ 南京大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56号大地建设大厦
电 话:025-83312041(总机) 025-85393665(预制构件、新型建材业务咨询) 传 真:025-83318660
苏ICP备110335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