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国土资源部网站上获悉,根据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下发的《2011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计划》(简称《计划》),今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将于6月底前完成对64个地级市的例行土地督察。
《计划》指出,今年将加大对土地调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察力度,加强对地方政府及与土地管理有关联业务的政府职能部门履行土地利用职责的全方位监督,重点开展对土地审批、征转、供应、开发利用、执法和抵押融资等全过程的监管工作;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房地产调控的要求,加强对地方政府执行土地供应和调控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