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2014年6月底前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这意味着一房两证的时代将面临终结。
其实,早在2007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已经被写入《物权法》,但几年过去了,这项制度一直未落地。有关专家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具体推行过程中还面临着登记机构重叠交叉、依据繁杂以及多头行政等问题。
具体时间终落定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实行的是房产和地产分开登记制度,房产由建设部门负责登记,地产由国土主管部门负责登记,即所谓的一房两证。此次国务院明确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期限,引发了业界的强烈反响。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在其微博上评价了这项政策,并大胆预测“如果今年实施这样的好政策,房价马上会跌”。
首都经贸大学土地资源与房地产管理系主任赵秀池认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兑现《物权法》的承诺,实现服务型政府的转换,保障权利人及市场交易行为的安全,有利于国家不动产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此外,国家在制定调控政策时将更加心中有数,限购、征税等将更易于操作,有利于我国诚信制度的建立,杜绝交易中的欺骗、弄虚作假等行为。
赵秀池还指出,如果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能够实行全国联网,并且与以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相结合,那么有关部门就可以对居民住房情况了如指掌,实现全国范围的统一调控。目前区域性调控政策较多,不同城市的买房人信息没有实现联网,就算某个城市限购了,他(她)也可以到另一个城市以无房户的身份去投资。
制度推行悬而未决
其实,房、地本身就是一个整体,《物权法》第十条第二款早已明确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然而6年过去了,这一制度并未落实。
赵秀池表示,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会面临很多困难,不动产登记的依据五花八门,依据文件繁杂。从登记范围上看,现行的不动产登记主要包括土地、房屋、草原、森林、林木、海域、矿产等的所有权登记、使用权登记、抵押权登记和资产性登记,其法律依据分别是《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和《矿产资源法》等,登记工作分属十多个不同的部门,法律依据分散、权属证书不一、登记效力不同。
南京工业大学房地产管理系主任、天诚不动产研究所副所长吴翔华认为,部门利益分割是推进难点之一。这一制度涉及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有的部门是垂直管理,有的是地方管理,情况复杂。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推行将导致部门之间行政权力的重新划分,由于部门间的利益各不相同,且整个行政体制没有完全统一,因此推行难度较大。
或助住房信息联网
据了解,《物权法》自实施以来,广州、上海、深圳等地已探索试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但也仅限于房、地登记机关的统一。
吴翔华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需要在法律、管理和技术这三个层面上逐一推进,要求土地和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合二为一,统一相关法律。在技术方面,不同的数据库要进行对接,原来的不动产登记是由多个部门进行分散登记的,登记流程互有差异,造成了信息分散、重复登记、数据不统一等问题,应在全国范围内确定统一登记的条件和标准,明确登记机构的法定职权和登记流程。
赵秀池也认为,政府应设立专门的行政机构来负责不动产登记相关事宜,明确登记机关、主管机关及其责任、义务。从长期看,还需要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建立相应的法律规范、实施细则,以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依据。此外,还需明确登记范围、登记程序、登记内容、登记簿及登记权证的式样等事项。不仅如此,她还建议,要建立登记信息公示、公开、信息共享制度,确保登记的合法性、有效性,真正保护权利人、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
此外,也有专家表示,要完善制度,必须使其系统化,如户籍管理制度、全国住房信息共享体系以及监察审核制度等。住建部一直在推动住房信息联网工作,目前全国有4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工作已经完成,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有利于进一步实现住房信息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