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住建委获悉,市政府正式批转“市住建委关于全面推进南京市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从今年6月1号起,全市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全面实行绿色建筑标准。
意见明确,6月1号起,全市范围内政府投资的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八大新城区和四个国家级开发区内以及省级以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
此外,为推广绿色建筑,意见还提出,商业建筑超过1万平方米、达到二星级以上的绿色建筑将给予一定容积率奖励;符合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建筑工程,则享受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全额返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