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县以上城市建成区全面启动以“九整治、三规范、一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简称“931”行动)。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开展整治行动,有效解决全省城市建成区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现象,改善城市市容面貌,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城市长效管理水平。
7月5日下午,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座谈会在南京召开。省政府副秘书长谢润盛主持会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副厅长宋如亚,以及13个省辖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和牵头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解读了《方案》主要内容,重点就做好2013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
周岚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是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工作中要处理好“城市与乡村、省里与地方、当前与长远、建设与管理、统一标准与分类指导”等“六个关系”。
谢润盛在会议总结时强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十分明确,关键在于抓落实,当前各地要尽快建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组织领导机构,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抓紧研究制定2013年度整治计划,确定年度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