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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农民工 畅通清欠路 多措并举,保障民工工资不遗余力

点击数:6746  时间:2014/2/20

(导语)去年7月,全市清欠系统在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正式开通使用,依托该平台对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实现了市、区对接,这意味着我市在全国领先将清欠管理工作纳入到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系统中,实现长效管理。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建设大军加入到南京来,为南京的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在外辛苦工作了一年,临近春节时顺利领到工资回家和亲人团圆是游子们的心愿。为了保证民工权益,我市在十年前成立了南京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清欠办),由住建、人社、公安、总工会等部门共同组成。今年春节前,在市、区两级清欠办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清欠工作成效显著,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让农民工过了个安心年。

    成果:今年春节清欠办接到投诉比去年同比下降34% 

    据统计,目前我市建设领域约有50万名民工,来自全国各地。“近两三年来,南京基本已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清欠办负责人说。“目前大部分讨薪事件往往与工程质量、造价、合同理解等经济纠纷混杂在一起。”去年浦口区一工程项目,施工前,企业与承包方的粉刷班组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完成粉刷任务后支付给20名粉刷工人共计56万元的工资,但完工后,工人们认为自己的劳动量超过了合同约定量,要求企业支付80万元的工资。后在浦口区清欠办的协调下,企业最终支付了工人们共计75万元的工资。栖霞区清欠办曾受理过一起投诉,有民工投诉企业欠了他们26万元的工资。经调查,清欠办了解到,企业的工资已发放到包工头手里,但包工头私自挪用了这笔款项,不肯拿出来。在栖霞区清欠办的协调下,企业先行垫付了16万元的工资给工人,余下的10万,由企业通过法律途径向包工头追讨,讨回后再发放给工人。

    据南京市清欠办统计,去年春节前共接到投诉994起,涉及民工工资35824万元,今年春节前接到投诉653起,涉及民工工资31619万元,同比分别下降34%和11%。

    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企业的动态监管

    近年来,市清欠办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建立清欠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管理,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加强对企业的动态监管和重点监控,开展清欠专项督查工作,取得了有效成果。

    为迅速、妥善处置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维护民工和施工企业的合法利益,在充分调研、讨论的基础上,市清欠办于2013年7月出台了新的可操作性强的《南京市建设领域清欠工作市区联动应急方案》,对各区和公安、人社等职能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实现了多渠道采集信息,加快了信息传递速度,增强了应急机制的实效性,提高了事件处置的效率和能力。同时,积极配合市公安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打击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过程中以讨薪为名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意见》和《关于办理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案件的若干意见》,为民工打官司开辟绿色通道。

    依托“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对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我市在全国领先将清欠管理工作纳入到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系统中,实现长效管理。2013年7月1日,全市清欠系统正式开通使用,并实现了市、区对接。据介绍,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有企业举报、合同纠纷举报或是市民举报,将会有信息传递到相关主管部门,经过调查核实后,相关情况会体现在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清欠管理工作系统内。一旦发现有拖欠工资的隐患或行为,各区清欠办将立即介入开展督促、协调、处置等工作,达到了信息共享、预警监控、同城警示的目的。同时,通过清欠预警的信息,可将工程中的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以期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依法处理讨薪事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必须以合法手段和程序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欠薪矛盾,如发生以讨薪为由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市清欠办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暂停投标、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措施。如有借清欠之名组织煽动民工堵桥堵路、非法游行、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各级清欠部门将联合公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以营造“合理、合法、文明、有序”的讨薪环境。

    加强动态监管和重点监控。市住建委、人社局等各职能部门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了解企业拖欠以及被拖欠的实际情况,对一些有拖欠记录的企业或存在拖欠隐患的工程,实行重点监控,并要求企业提前筹款,提前做好财务安排,提前防范。另外,还重点协调城建重点工程、保障房、环境整治等指挥部门,带头抓好这些方面的建设方、施工方的监管,及时协调好矛盾,共同出谋划策提前解决好过年关的问题。对行业中的建设各方主体,则通过各种管理渠道,将宣贯、教育、协调、监控、服务融为一体,在正常工作中同时做好清欠工作。

    行动:双节期间开展专项排查,做好投诉接访工作

    元旦、春节是建设领域工资集中支付、各种矛盾集中爆发的敏感期,也是施工企业和民工维权的高峰期,双节期间,清欠办迅速行动,全面启动清欠工作。

    全面排查,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活动。节前,各区清欠办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辖区内在建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检查摸底,重点监控有过投诉、往年存在拖欠纠纷、日常检查中发现工程款比较紧张的工程项目,对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隐患的项目,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前介入、及时掌握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兑现情况,尽力避免不必要的矛盾

    认真做好投诉接访工作。各区清欠办和职能部门加强值班制度,保持清欠投诉电话畅通,公布投诉地点,并派专人值守,明确职责,及时接听、处理清欠投诉。对因拖欠引发的群众集访等事件,按维稳程序及时处置和上报。对所有涉及拖欠民工工资的来信来访,及时客观地调查核实举报投诉案件,尽快答复处理,确保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交待,绝不允许推诿、扯皮。

    目前大部分区级清欠办均能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迅速召集各部门部署、落实市领导和市清欠办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市清欠办做好协调工作。有的区将清欠机构延伸到了各街道、乡镇、园区等,形成了辖区内分工合作、上下联动、综合协调的工作网络(如栖霞、六合区等;)有的区对辖区内工程项目实行区领导和部门包干制度,形成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如江宁区、浦口区等;)有的区将清欠维稳工作与“平安区县”的创建工作相结合,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如鼓楼、栖霞、江宁区等);有的区劳动、建设部门能够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的作用,基层监察员、协理员能深入一线,及时发现隐患,提前介入,妥善处置,防止矛盾激化(如雨花台区、溧水区等),有效地落实了“将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的维稳工作要求。

    探索:依托“e路筑福”,拓展“市民卡”功能 

    想要做好清欠工作,必须改变“疲于奔命”的被动局面,着力加强长效管理机制方面的研究,力争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现象。

    加强清欠长效机制的研究和建立。市中院、市总工会、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已牵头出台了相关机制和办法。下一步市清欠办还将推动针对定额人工费与市场价脱节、工程审计滞后等问题,由住建系统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及时进行政策性人工单价调整,从源头上化解拖欠工资风险。

    加快推进“e路筑福”实名制管理工作。2011年我市率先在全国利用市民卡对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创造了集行业管理、社会服务、民生保障三位一体的社会化管理新模式。今年,市清欠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依托“e路筑福”实名制管理系统,进一步扩大实名制管理的覆盖范围,拓展“市民卡”功能,提高服务和管理社会的能力。其中,利用市民卡发放民工工资将在全市施工企业中全面推广,要求施工企业不得通过“包工头”或第三方代发,以规范工资发放行为,逐步杜绝拖欠工资的现象。

    整合资源,加快完善南京建筑市场信用大平台,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与市场监管制度结合起来,建立失信及时曝光惩戒机制,约束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推行清欠工作与诚信考核、资质考核相联动的机制,一年内不予批准其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等资质申请,资质年度考核列入重点监控对象。

    强化对建筑二级分包市场的监管,加强各个管理阶段和环节的衔接,严厉打击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努力培育建筑劳务分包市场,在发展劳务企业、发展劳务交易市场、培训劳务工人三个环节同步推进,形成“队伍成间制,交易进市场,上岗先培训”的规范模式。

    链接:企业和民工都要有维权意识

    市清欠办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基本每个工地上都会在醒目位置张贴“民工权益告知牌”,提醒工人要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做好考勤记录。同样,企业也要有维权意识,同工人签订合同,给工人办市民卡,工资要发放到个人手中,不要由包工头代领。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找相关维权部门,切勿采取过激行为。(附南京市各清欠办热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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