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住建委市监察局关于推进政府投资小型建设工程发包方式改革的意见》精神, 2011年5月起,我市各区、县小型建设工程全部通过“e路阳光”平台的小型工程电子发包系统,采用明标明投方式发包。截止目前,已完成小型工程明标明投2600余个标段,发包金额15.45亿元。
为更好地落实小型工程明标明投承包人信用评价、动态考核和失信惩戒制度,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小型工程电子发包系统中承包人信用评价环节进行了完善。此次完善重点从评价内容和评价分值的设置、评价方式和评价结果的运用等方面进行了优化,使得评价内容更加细化,分值设定更加合理,评价方式适时便捷,评价结果共享共用。优化后的明标明投信用评价工作显著的亮点:一是系统在不同的时间节点向发包人发出信用评价短信;二是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建立“明标明投信用评价”专栏,发包人根据短信提示即可进行网上评价,且信用评价得分通过短信告知承包人;三是企业信用评价分值作为参与小型工程明标明投的资格条件,低于发包人要求分值的企业,系统会限制其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