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确保各类规划建设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科学性和严肃性,日前,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建立了重大规划方案会审制度。制度要求,重大规划及城区重大工程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方案必须经该县规划方案审查会议集体审定。同时,建立健全该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库,吸收县内外知名专家作为专家库成员,在召开规划方案审查会议时,邀请相关专家参加评审。规划方案审查会议由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召集,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项目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参加。会审通过的最终方案由规划部门向社会公示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王璇 司东
2015年3月17日《中国建设报》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