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宁安委办〔2015〕17号
各区(开发园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苏安办〔2015〕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文件精神,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春季消防工作重点,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和舆论等手段,逐个区域、逐个企业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深入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请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和协调,一体推进消防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