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推进棚改,是惠民生、稳增长相互促进的重大举措,事关千百万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是让老百姓有获得感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陈政高部长多次批示,要求各地狠抓落实,切实加快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快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加快棚改贷款资金的使用,加强项目监督和后续管理,确保完成棚改目标任务。近日印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总结了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的重大进展情况,指出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了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政策措施。本报从今日起特别推出“千方百计推进棚户区改造”系列报道,报道吉林、广西等地在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完善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经验,以期为其他地方大规模推进棚户区改造提供参考。——编者
“今年,面对国家政策调整和形势变化,吉林省不等不靠,积极探索新的贷款融资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争取棚改二期国开行专项贷款。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副处长孔德后告诉记者,吉林省创新贷款融资模式、积极推进开放性金融贷款的做法,受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充分肯定并予以推广。
4月23日,国开行董事长胡怀邦一行专程到辽源市考察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工作;5月11日,吉林市在全国率先取得授信贷款资金98亿元。吉林市的成功经验在全省具有可复制性,目前已在各市州推广。
积极探索,创新贷款融资模式
“去年,国开行与我们签订了25亿元的贷款合同,贷款利用率为全省最高,使幸福家园小区、富国新村F区、西安东苑小区等棚改小区实现了当年建设、当年回迁。”辽源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李清说,为了加快棚改工程的建设步伐,辽源市委、市政府想办法破难题,坚持市场化运作,积极争取国开行贷款,破解资金瓶颈制约,得到了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高度认可,成为保障房建设的“辽源样本”。
安居才能乐业。辽源棚改只是吉林省棚改的一个缩影。据介绍,该省棚改工作起步较早,自2006年启动,通过市场化运作以及补助资金、贷款资金支持等方式,实施了“八路安居”工程。截至2014年年底,9年时间共改造建设2.1亿平方米,受益群众322万户、967万人,完成总投资3320亿元,全省超过1/4人口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2015年,吉林省棚改进入第10个年头,处于攻坚阶段,实施难度越来越大。如何破解棚改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难题,吉林省一直在探索……
新的《预算法》及《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出台后,棚改贷款融资模式需要进行调整。面对房地产市场变化的新形势和棚户区改造的新任务,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长蒋超良作出明确指示,要求创新贷款融资新模式,确保完成今年的棚改任务。
省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召集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金融等部门以及国开行的主要负责人研究安排加快推进棚改和启动棚改二期贷款相关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财政厅、国开行吉林省分行共同研究贷款融资的新办法,在综合比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融资模式后,经多次研究论证,最终确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即以市、县政府为购买服务主体,以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服务供应商为借款主体,争取贷款资金,重点支持棚改货币补偿安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先行试点,总结可复制经验
为了走出一条成功之路,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吉林市作为先行试点城市,研究制订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国开行吉林分行选派精兵强将集中力量投入,以最短的时间获得授信额度。今年5月,吉林市在全国率先取得授信贷款资金98亿元。
“市政府成立由市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各区政府及开发办等部门组成的贷款工作组,负责申报棚改开行贷款的组织实施工作;省开行对政府财政承受能力进行全面评价,确定申报棚改项目贷款额度;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接主体;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合同》;省行贷委会评审通过,报国行贷委会批准后,取得棚改贷款授信承诺,明确授信额度。”吉林市棚改办主任施宪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吉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程序设立了13项工作流程,该市将积极破解资金瓶颈制约,用好用足国家政策,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全力助推棚改。
该市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单位——吉林市城镇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彦光向记者介绍,吉林市相继出台了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和流程规范等文件,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购买方式、购买程序和部门职责分工。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竞争性方式为主择优选择服务承接主体,确保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平等参与竞争。
健全机制,新模式持续推进棚改
为推进全省棚户区改造,有效支持经济增长,培育经济新动力,做好利用开行二期贷款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利用开行贷款支持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导全省各地积极有效地做好相关工作。
《方案》明确了二期贷款工作的基本原则,即“自愿申报、统筹兼顾、专款专用、按期偿还”;同时明确了“全省统筹、主体下移、单独授信、单项运作”的贷款方式。此外,《方案》还对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方式和贷款投向、融资模式和融资额度、贷款项目的申报与审核、贷款合同的签订和发放以及省级和地方各部门的职责分工都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对全省各地利用开行贷款推进棚户区改造提供了有力支持。
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为吉林省新一轮棚户区改造注入了强劲动力。相关负责人表示,吉林省将按照国家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二期贷款和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新建项目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的相关工作,为完成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提供稳定、充足的资金保障。
棚改,百姓看在眼里,高兴在心里。“原来的房子年久失修,低矮破旧,隐患重重。如今,住进了新房,我这心里热乎啊!”看着自己的新家,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受益者,70多岁的张静老人心情舒畅,简单的一句话,道出了许多像她一样的百姓心声。
转自《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