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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用11年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更名 规范考评逐步形成良性循环

点击数:6175  时间:2015/8/18

本报讯 记者汪 汀 通讯员夏 阳报道 为规范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评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正式更名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岗位证书》。这是中国建设劳动学会日前在京召开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考评工作会议明确的。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对学会关于会议情况报告作出批示,强调“总体方向是好的,下一步应在各工种技能培训、鉴定上多下功夫。首先要有先进、齐备的操作工具及设备,同时确保过程公正、公开、公平。在此基础上,要大力帮助和引导技能工人就地就近就业,这样提升技能就能逐步形成良性循环”。易军副部长在肯定会议总体部署的同时,对进一步推进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规范有序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技能人才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

据中国建设劳动学会会长鞠洪芬介绍,2004年,原建设部将原岗位证书监制和管理工作移交给该学会负责。此次更名旨在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核发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项目,实行自律管理”的要求,使证书名称和内容更加适应当前行政许可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精神和要求。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认定工作,移交给协会或学会承担。

鞠洪芬说,根据部主管部门意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不属于同类证书,前者重在职业技能水平的评价,后者是建筑工人参加技能培训并达到相应技能水平的学习证明。两证均为建筑企业资质申报对技术工人要求的有效证件,各地可自愿选用证书种类,但不得要求企业和从业人员重复考评、重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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