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字,就要负终身责任,不论在职与否。”在江西省宜春市北辰花园二期工程检查现场,江西赣洪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项目总监杨梦歆感慨颇多:“以前,我们验收,各方责任主体负责人经常有不到场的情况。现在,谁敢!”
2014年9月,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启动,明确要求全面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工程项目开工前,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两年行动开展以来,不只杨梦歆一个人感觉到了变化。湖南省株洲市新马动力创新园工程的勘察方——湖南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总工程师王雄飞也有同感:“质量终身责任制一出,项目负责人的责任感增强了,开始关注项目的细节了,很多事情亲力亲为,勘察质量大幅提升。”
同样身为勘察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株洲市规划设计院岩土副总工程师邓卓亚感触更深。他给勘察设计行业总结了两句话:“任务重、地位低;责任不小,话语权很弱。”
为什么这样说,他解释道:“以前,多数建设单位能按照‘先看产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去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细节上把勘察设计单位省略了;做资料需要责任主体签字的时候,又找我们签字。这让我们两面为难。签吧,不了解情况,也负不起这个责任;不签吧,施工服务又属于分内的事情。不做的话还有处罚。”两年行动开展以来,情况有了很大改观。邓卓亚说:“两年行动从质量、安全、市场3个方面规范建设行为,其实就是把权责划分得更明确了,建责自负,对从业人员是保护,对工程质量也是保护。”
湖南省宏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工程师万平是记者跟随部检查组检查时遇到的惟一一位女性负责人。她说:“参与设计淇滨·公园项目时,正好赶上两年行动启动。因为我们都签了承诺书,所以设计人员在设计图纸的时候更仔细了,与国家规范、地方标准之间的误差率缩小了,更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签署承诺书,一方面意味着应负起责任,另一方面也对权责作出了明确划分。“以前,施工方不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我们也没有办法,但现在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提要求了。”她觉得两年行动为设计方“撑了腰”:“以前觉得质量跟建筑的结构关系比较大,认为施工方的责任更多一些,但现在认识到,房屋质量好,还应从设计上抓起,只有设计标准严格符合规范,才能为建设高品质建筑打好基础。”
在金轮翡翠名园项目,监理方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周智威一直跟随安全组专家检查现场、核验资料。对于专家提出的模板支撑结构、施工升降机等安全隐患,他表示完全赞同。虽然出现问题意味着他的工作没有做到位,但他还是希望多接受检查、专家多提建议。他说:“两年行动提高了建设方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要求。如果我们不认真监理,不严查或者查不出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就失去了生存空间。”
公共建筑项目——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康雄觉得现在管理项目要比以前轻松了。他认为,两年行动不仅促使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增强了责任感,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还增加了检查频次,使得质量问题被及时解决,安全隐患被及时排查。
转自《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