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破解城市发展难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百姓民生福祉,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把城市工作作为重要议题,并结合江苏实际出台《实施意见》,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着力彰显城市文化内涵,着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着力创新城市管理服务,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城市发展道路,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步伐,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
● 总体目标
以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促进产城融合发展为方向,推进城市科学规划、有序建设、集约开发、高效运行、精细管理,致力打造发展充满活力、环境美丽宜居、文化富有特色、社会和谐文明的现代化城市。
● 权威解读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周 岚:
文件着重把握了“四个方面”。一是对今后一个时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方向性的目标要求。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江苏是全国人口密度最高的省,城市面临的人口、土地、环境、安全等约束日益凸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城市的综合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对此,《实施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思路办法。比如:突出城市群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主体作用,有序引导人口、产业及各类要素向城市带、城镇轴、都市圈等地区合理集聚,以“紧凑型城镇、开敞型区域”这种大疏大密的空间结构,探索高密度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路径;强调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海绵城市建设,不断提高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等。要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划分城市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转变城市治理理念等。三是着力改革创新,既注重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城市工作特别是近年来美好城乡建设行动的成效经验,又认真学习借鉴上海、浙江、广东等兄弟省市的经验做法。同时,注意吸收国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先进理念,注重研究城市工作发展规律。以此为基础,提出了全面提升城市工作的新要求、新举措。四是突出可操作性。《实施意见》与“十三五”发展规划相衔接,对重要且可以量化的任务,以2020年为时限提出具体指标。
“文件亮点突出。”比如,在关于建筑文化特色塑造上,文件要求,利用江苏城市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优美的自然景观,打造既融合传统又体现时代特征的建筑和园林精品,有效保护历史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建设具有历史记忆、时代特点、地域特征的多元文化城市。到2020年,实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全覆盖,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公布工作。构建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城市特色空间体系。将城市设计融入规划制定的全过程,控制城市轮廓、重要视线、特色地段、关键节点。繁荣当代设计创作,注重历史文脉和传统元素的传承发展,不断提高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园林设计水平,努力使具有当代文化特色的建设成果成为新的文化景观,建设富有历史记忆、地域特征、文化特点的美丽城市。在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上,文件要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到2025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超过50%,新建成品住房比例达到50%以上。在提高城市宜居水平上,文件要求,实施美丽宜居家园建设行动,努力打造全民共享的安居体系、配套完善的适居服务、品质优良的宜居环境,彰显自然环境之美、景观特色之美、文化交融之美、城乡协调之美、和乐宜居之美。
● 数 读
摘自《新华日报》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