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改革开放的产物,中国建筑业协会自成立起始终高举改革旗帜,以创新发展为动力,认真履行党和政府赋予行业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基本职能。
第一,与改革开放同行,积极配合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法制建设,为建筑业改革发展提供法规保障。
协会成立之初,就参与了建筑业改革试点工作,使试点城市由不到20个扩展到300多个。在16个县市开展了中小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调研和指导工作,其中很多当年的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国内外有名的建设集团和海外上市公司。
进入本世纪后协会又积极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推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与建筑业有关规章的起草和宣贯工作。特别是在建筑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改革中,积极组织、大力推动,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了我国独具特色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标准体系。
第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反映行业诉求,为建筑业改革发展创造条件。
多年来,协会始终把调查研究、反映诉求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就《建造师执业资格与项目经理资质认证有关问题研究》、《不同企业资质的市场划分》、《规范各类保证金制度》以及《对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建议》等二十多个行业热点问题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特别是随着“营改增”税收制度的改革,又会同十一家行业协会和六家央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就《“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等问题向国务院领导写信反映,受到高度重视。为规范建筑市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行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第三,坚持项目管理创新,为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与建筑业生产方式变革引航。
1986年,按照国务院领导要学习推广“鲁布革工程管理经验”的指示,协会积极配合原建设部大力推进以“项目法施工”为突破口进行施工管理体制改革,培育具有设计、施工、采购综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龙头企业,并在水电十四局、中建总公司、北京城建集团等50家企业成功试点。
从“项目法施工”推进到“项目生产力”理论研究创新提出,改变了建筑业企业旧有传统的生产方式,产生了项目经理部,形成了工程建设以“动态管理、优化配置、目标控制、节点考核”为基本特征;以“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为基本制度;以“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为基本内容;以“总部宏观控制、项目授权管理、专业施工保障、社会力量协调”为运行机制的中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框架体系。这一生产方式的改革,极大的解放了我国建筑业的生产力,提高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截止2015年先后有90%以上的建筑企业制定了中长期科学管理规划,有2700多项优秀管理成果发布,5000多个QC小组受到表彰,成果累累,效益显著。
第四,以创建精品工程和绿色示范工程活动为载体,传承鲁班文化、弘扬工匠精神、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1987年,建筑业创立了以鲁班命名的中国建设工程最高质量奖——“鲁班奖”。30年,获奖企业和工程项目遍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涉及交通、铁路、电力、民航、冶金、石油、化工、核工业、机械、航空、信息产业等近20个行业,截止2015年,全国已有2102项工程获此殊荣,其中境外工程86项。鲁班奖的创立不仅使鲁班文化和工匠精神得到了较好体现,而且在全行业树起了一个品牌,建立和形成了一种促进提高工程质量的激励机制,成为我国工程建设巨大成就的见证。
与此同时,协会充分发挥新技术与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在工程建设中保障工程质量、实施绿色发展、促进科技进步的标杆引领作用。继2007年完成验收新技术示范工程434项后,2009年,我会以推广世博会绿色施工为契机,正式启动了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截止2015年已有1392项工程申报,通过验收工程300多项。
第五,以科技创新驱动为引擎,推动中国建筑业建造技术跻身于世界先进行列。
多年来,协会组织企业积极推广应用以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和国家级工法创新成果为主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现代化管理方法,依托“高、大、难”和“新、特、尖”的工程项目,重点研发解决超高层复杂关键技术,注重建筑用材更新换代,促进和实现科技与管理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先后有3075项施工新技术和新工艺提炼编制评为国家级工法或专利,形成了企业自有知识产权。为建成一大批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经济效益好的标志性优质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更加深入推进企业科技进步,2015年,我会又设立了中国建设工程施工技术创新成果奖与奖励基金,对工程建设中开展科学研究、施工技术与工艺创新、工法开发应用有重大突破,填补国内空白、推进产业升级等方面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激励,进一步加大先进适用创新技术的推广力度,有力的提高了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摘自 中国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涛在中国建筑业协会成立30周年大会上的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