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徐州、扬州6个城市,在搭建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机构、推进住房租赁规模化经营等试点模式中,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
据了解,江苏省将推进租赁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拓宽融资渠道,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基本形成渠道多元、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服务规范、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
根据通知要求,试点城市将制订相应实施方案,研究新举措、新办法,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出租库存商品住房,发展租赁地产。同时,鼓励和引导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通过租赁市场解决住房困难问题。进一步完善租赁补贴制度,合理确定和调整租赁补贴标准。鼓励从市场筹集租赁住房房源,通过政府采购或长期租用的方式,把适合作为租赁住房或者经过改造符合租赁住房条件的存量商品房转为公共租赁住房。
此外,江苏省还大力支持试点城市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通过对本地区住房租赁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定期在信息发布平台发布住房租赁指导价格,促进住房租赁市场价格保持平稳。
《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