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涉及的建筑业深层次改革有:一是关于建筑市场模式改革。《意见》要求,“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二是关于招投标制度改革。《意见》提出,“缩小并严格界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在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探索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三是关于政府监管方式改革。《意见》要求,“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登记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并在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方面,“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四是关于质量监督的主体责任改革。《意见》要求,“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同时,政府可“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选择部分地区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质量监理情况的试点”。五是关于工程项目支付方式改革和投标价格改革。《意见》要求,“及时按合同约定足额向承包单位支付预付款”,“通过工程款支付担保等经济、法律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对采用常规通用技术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在原则上实行最低价中标的同时,有效发挥履约担保的作用,防止恶意低价中标,确保工程投资不超预算”。
其中,关于市场模式改革,明确鼓励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关于招投标制度改革,明确按投资主体重新要求,对社会资本投资项目不再简单一刀切;关于政府监管方式改革,开始直面问题,明确对甲乙双方同等要求;关于质量监督主体责任改革,明确要研究建立质量监督体制问题。
这些改革都是深层次的,方向是正确的,效果令建筑业期待。现在关键的关键就是看这些改革怎么落地,什么时候落地。值得关注后续将出台的一系列配套文件。
(中国建筑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