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应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试行)的规定和要求。
(五)应用“三板”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编制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说明,并明确各单体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积、“三板”应用部位、“三板”应用总比例,提供相应的计算书。
(六)建设单位在报送施工图审查文件时,应在报审表中填写“三板”应用情况的说明。
(七)应用“三板”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现行标准和有关规定,同时执行苏建科〔2017〕43号文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