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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一)

点击数:6610  时间:2018/2/8

一、大型脚手架工程
  大型脚手架是指:搭设高度在20m以上的组装式脚手架;搭设高度小于20m的悬挑脚手架;高度在6.5m以上、均布荷载大于3KN/m2的满堂红脚手架;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
    1、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
    (1) 易发生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的环节:临边、洞口防护不严;高处作业物料堆放不平稳;架上嘻戏、打闹、向下抛掷料;不使用劳保用品,酒后上岗,不遵守劳动纪律;脚手架工末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龙门、井架吊篮乘人。
    (2) 预防措施
     ① 凡在距地2m以上,有可能发生坠落的楼板边、阳台边、屋面边、基坑边、基槽边、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基坑口等高处作业时,都必须设置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② 施工现场使用的龙门架(井字架),必须制定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严格遵守安装和拆除顺序,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在运行前,要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经确认合格有效,方可使用。
     ③ 脚手架外侧边缘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搭设脚手架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操作层的跳板必须满铺,并设置踢脚板和防护栏杆或安全立网。在搭设脚手架前,须向工人作较为详细的交底。
    ④ 模板工程的支撑系统,必须进行设计计算,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⑤ 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具有力矩限位器和超高、变幅及行走限位装置,并灵敏可靠。塔吊的吊钩要有保险装置。
    ⑥ 严禁架上嘻戏、打闹、洒后上岗和从高处向下抛掷 物块,以避免造成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2、脚手架坍塌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
    (1) 因地基沉降引起的脚手架局部变形:在双排架横向截面上架设八字戗或剪刀撑,隔一排立杆架设一组,直至变形区外排。八字戗或剪刀撑下脚必须设在坚实、可靠的地基上。
    (2) 脚手架赖以生根的悬挑钢梁挠度变形超过规定值:
  应对悬挑钢梁后锚固点进行加固,钢梁上面用钢支撑加U形托旋紧后顶住屋顶。预埋钢筋环与钢梁之间有空隙,须用马楔备紧。吊挂钢梁外端的钢丝绳逐根检查,全部紧固,保证均匀受力。
     (3) 脚手架卸荷、拉接体系局部产生破坏:
  要立即按原方案制定的卸荷、拉接方法将其恢复,并对已经产生变形的部位及杆件进行纠正。如纠正脚手架向外张的变形,先按每个开间设一个5t倒链,与结构绷紧,松开刚性拉接点,各点同时向内收紧倒链,至变形被纠正,做好刚性拉接,并将各卸荷点钢丝绳收紧,使其受力均匀,最后放开倒链。
     (4) 附着升降脚手架出现意外情况,工地应先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① 沿升降式脚手架范围设隔离区;
    ② 在结构外墙柱、窗口等处用插口架搭设方法迅速加固升降式脚手架;
   ③ 立即通知附着升降式脚手架出租单位技术负责人到现场,提出解决方案。


二、深基础土方工程
  深基础土方工程是指挖掘深度超过1.5m的沟槽和深度超过5m(含)的土方工程,以及人工挖扩孔桩工程,易发生土方坍塌事故。

     1、土方工程易发生土方坍塌事故的环节
  深度超过1.5米的沟槽和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土方开挖施工作业;土方施工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挖土;积土、料具、机械设备堆放离坑、槽小于设计规定;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深基坑末设专项支护设施、不设上下通道,人员上下坑槽采踏边坡;料具堆放过于集中,荷载过大;模板支撑系统末经设计计算;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等。 
     2、预防控制措施
    (1) 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
    (2) 基础工程施工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按照土质的情况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 支撑。基坑深度超过5m有专项支护设计。对基坑、井坑的边坡和固壁 支架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于挖出的泥土,要按规定放置,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3) 施工中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阿嚏物料在楼层或屋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楼板或屋面断裂。
     (4) 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造成土方坍塌。
     (5) 人工挖孔桩,护壁养护时间不够(未按规定时间拆模),或未按规定做支护,造成坍塌事故。由于坍塌时护壁可相互支撑,孔下人员有生还希望,应紧急向孔下送氧。将钢套筒下到孔内,人员下去掏挖,大块的砼护壁用吊车吊上来,如塌孔较浅,可用挖掘机将塌孔四周挖开,为人工挖掘提供作业面。

三、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是指:在施工现场使用的,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购或者租用的塔式起重机。

      1、塔吊出轨与基础下沉、倾斜
  (1)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回转机构锁住,限制其转动;
  (2)根据情况设置地锚,控制塔吊的倾斜;
  (3)用两个100t千斤顶在行走部分将塔吊顶起(两个千斤顶要同步),如是出轨,则接一根临时钢轨将千斤落下使 出轨部分行走机构落在临时道上开至安全地带。如是一侧基础下沉,将下沉部位基础填实,调整至符合规定的轨道高度落下千斤顶。
        2、塔吊平衡臂、起重臂折臂
  (1)塔吊不能做任何动作。
  (2)按照抢险方案,根据情况采用焊接等手段,将塔吊结构加固,或用连接方法将塔吊结构与其它物体联接,防止塔吊倾翻和在拆除过程中发生意外。
  (3)用2—3台适量吨位起重机,一台锁起重臂,一台锁平衡臂。其中一台在拆臂时起平衡力矩作用,防止因力的突然变化而造成倾翻。
  (4)按抢险方案规定的顺序,将起重臂或平衡臂连接件中变形的连接件取下,用气焊割开,用起重机将臂杆取下;
  (5)按正常的拆塔程序将塔吊拆除,遇变形结构用汽焊割开。
      3、塔吊倾翻
  (1)采取焊接、连接方法,在不破坏失稳受力情况下增加平衡力矩,控制险情发展。
  (2)选用适量吨位起重机按照抢险方案将塔吊拆除,变形部件用气焊割开或调整。
     4、锚固系统险情
  (1)将塔式平衡臂对应到建筑物,转臂过程要平稳并锁住;
  (2)将塔吊锚固系统加固;
  (3)如需更换锚固系统部件,先将塔机降至规定高度后,再行更换部件。
    5、塔身结构变形
  (1)将塔式平衡臂对应到变形部位,转臂过程要平稳并锁住。
  (2)根据情况采用焊接等手段,将塔吊结构变形或断裂、开焊部位加固。
  (3)落塔更换损坏结构。

                                                                                       (摘自  南京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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