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4日,住建部突发文件《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文件明确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内容之一: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
2)内容之二:《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中相关规定不再执行;
3)停止原因: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相关要求,按照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
4)什么时间:本通知印发之日起;
5)后续安排:将研究制定指导各地规范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教育培训的相关政策;
总的来说,该文件对住建领域教培行业是一个重磅炸弹,基本可以用‘来的突然,意料之中’八个字概括。
文件一出等于这个靴子落了地,但是靴子落地后,仍有很多问题需要一一处理:
八大员真的要被取消吗?
以前的证书怎么办?
已经报名考试怎么办?
项目现场、资质升级还需要证书吗?
之前小编也一直和大家一样持观望态度,让子弹飞一会,同时期待主管部门出台相关的文件,果不其然,江苏主管部门终于在17日18点前后发布了后续的处理文件
江苏省住建厅发布相关文件,该文件短短几段文字,既响应住建部文件精神,又对后续工作做了安排。此举及时、专业、清晰的给大家解答了当前关心的问题,值得称赞。
下面小编就逐一分析一下:
一、 文件全部内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停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公告
〔2018〕第29号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常态化无纸化考核的实际情况,特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下简称“现场专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不再接受新的考核申请。
对已报名参加2018年12月18日~31日期间无纸化考核的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至各无纸化考点办理退考手续,也可待住建部后续政策出台后按规定处理。
2.对在2018年12月10日前已完成本年度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证书延续按原通知精神执行。
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同时停止办理省内现场专业人员单位变更、省内企业非江苏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证书信息采集以及网上施工合同备案时对施工员、质量员的备案等事项。
联系方式:025-51868680。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17日
二、针对文件内容的说明
1、响应住建部文件精神
积极响应住建部文件精神,在方向上与住建部保持一致,且就江苏发文的时间与速度,能看出江苏住建厅相关主管部门的执行力与效率之高。
2、结合江苏无纸化考核等实际情况
充分考虑到江苏的实际情况,特别是无纸化考试体系的建立与运行、全省数十万八大员证书持有人员等,对上有响应、对下有交代。
3、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八大员新的考核申请与发证工作
一方面‘停止新的考试计划与考试申请’,另一方面‘停止证书发证’工作,相关在线报名系统、考试系统、证书系统等也均会暂时停止。
同时,针对12月底报名考试的人员,提供两个选择:
1)办理退考、退费手续;
2)暂时不退考退费的,等待住建部后续政策出台后按新的政策规定处理。
4、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八大员继续教育的,证书继续按原文件精神执行
以前考过的,有效期内的八大员证书,还按照以前的文件继续有效,也就是说八大员证书没有大家说的凉了,原有证书还会有其价值与作用。
针对2019年到期的证书,没有进一步的说明,需等待新的政策规定后处理。
5、停止办理省内现场专业人员单位变更、省内企业非江苏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证书信息采集以及网上施工合同备案时对施工员、质量员的备案等事项
对八大员在单位变动、证书转移等做了明确说明。就是停止办理单位变更(做资质代办、挂证的估计要哭了);
对八大员项目合同、现场人员备案做个明确的说明,也就是说,招标、项目现场对八大员相关要求也将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