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台了《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解读如下。
1、《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7年国家取消招标代理资质后,监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缺少有效的抓手,监管力度进一步弱化。近年来,我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不同程度的存在代理行为不规范、服务质量差、履约意识薄弱、挂靠现象严重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迫切需要制定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办法,以规范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促进行业自律、构建良好的招投标营商环境。
2、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主要作用是什么?
答:《办法》明确了建设单位应将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情况作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重要参考依据。采用招标方式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应将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情况纳入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中。采用其他方式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应将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情况作为择优选取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同时,信用信息是招标投监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核查及差别化管理的主要依据。
3、《办法》确定的信用评价方法是什么?
答:《办法》中明确了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评价采用实时定量评价、综合动态定量评价和信用等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信用评价结果以综合动态信用分值排名和信用等级体现。在评价方法上,综合动态信用分实时展现,实现了信用动态评价。同时,每季度确定信用等级,信用等级分为A、B+、B、C四个级别,分别表示信用优良、信用良好、信用一般、信用差,能够及时准确的反映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情况。
4、《办法》确定的信用信息的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是什么?
答:在评分标准体系上,不掺杂与信用无关的内容,如注册资本、办公条件、经营业绩、人员数量、其他资质等。《办法》中确定的信用信息的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共60项,包括:规范作业、表彰、奖励、表扬、执业能力、社会责任等22项加分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日常行为、招标公告质量、招标文件质量、开标、评标、定标等38项减分项。
5、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通过什么平台管理?
答:市建委研发了“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用信息平台”),通过该平台进行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审核、公示,相关流程采用“不见面”审批办理。该平台通过市建委“南京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平台”(网址: http://180.101.236.27:9071/njjw-zhfwpt)统一认证登录。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本市招标代理活动前,应当通过“信用信息平台”完成本企业基本信息报送,建立信息档案进入日常信用评价。
相关文件:《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