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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紧急部署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点击数:5815  时间:2010/6/25 15:43:09
西宁市紧急部署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2009-03-23 0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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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日18时30分,西宁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连夜发出通知要求即日起对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决不允许建筑工地“带病”施工,决不放过一个安全隐患,要以“3·19”事故为教训,确保建筑安全施工,保障参与西宁建设的建设者生命财产安全。

  副市长张晓容在会议上部署,从3月20日开始,西宁市及四区三县对各类建设项目的施工工地开展大检查,采取“条块结合”的方法,决不放过一个事故隐患。各行业,包括自来水、天然气、电力公司也对行业内工程建设进行安全检查。房产拆迁部门对全市的房屋拆迁工作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建设部门开展一次相关审批手续的核查,对手续不全的工程一律不准开工。要求全市及四区三县在建设中提高安全施工意识,要求建筑工程合法合规,将今年定为文明施工年,确保西宁建设又好又快又安全。

  针对商业南巷施工现场基护坡坍塌事故的发生,西宁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发出《关于施工工地立即开展预防坍塌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出要求,各区(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园区建设局、海湖新区管委会、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项目建设,所有深基坑、边坡、管沟等施工项目必须严格依据《深基坑管理办法》,编制设计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方可施工。要求西宁地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此次事故为戒,引起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对正在施工的工地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于深基坑、边坡、管沟等施工的建设工地,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并报西宁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进行复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开工建设。各区(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园区建设局、海湖新区管委会、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有效控制和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检查中发现达不到要求的施工工地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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