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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整合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执法机构

点击数:6330  时间:2009/11/27 8:53:37
2009-11-27 08: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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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整合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执法机构

来源:天津日报

  当前,天津经济社会全面加快发展,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快速增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市建设进入了大发展、大建设时期,也进入了质量安全的高风险期。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是建设规模大、高大难深项目多、新技术新工艺应用广、施工队伍增长快。工程质量和施工管理面临着新形势、新课题、新挑战,监管任务更重、工作标准更高。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确保质量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天津市成立了国内首个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

  总队专门从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由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和市场监察站3个独立的执法机构整合而成的。总队的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承担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和建设市场监察;组织或参与对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总队的成立将建设市场和施工现场各自管理转变为联动管理,将分散执法转变为综合执法,实现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全范围覆盖、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监控。

  为强化和发挥总队作用,下一步将重点采取4项措施:一是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尽快完成《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修订,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五方主体质量责任以及对质量事故企业和有关责任者的处罚标准。二是构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建立以总队为主导、区县监督机构为骨干、企业为基础的三级管理网络,实现项目管理全覆盖。三是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式。建立全市域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实时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和部位辨识质量安全风险源。尽快完善重点项目远程监控和信用信息系统,实行动态化立体监管。完善应急指挥系统,提高处置质量安全事故能力。四是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人员素质。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规和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和年度考核制度,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严格按照处罚裁量标准,公正执法,努力打造一支统一执法、统一监督、统一管理、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专业监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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