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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部署农民工春节返乡工作

点击数:5855  时间:2010/1/14 8:41:46
2010-01-14 08: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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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部署农民工春节返乡工作

来源:互联网

  青岛市建管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建筑业企业必须在2月6日前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毕并安排返乡。施工总承包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使用包工头导致欠薪的,须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

  青岛市建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每年临近春节,建筑业农民工就会返乡心切,再加上冬季施工难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因此要求各建筑业企业今年提前做好农民工返乡工作。原则上,各建筑业企业必须在2月6日前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毕,并安排所有农民工返乡过节。部分确需继续施工的特殊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必须在2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共同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相关单位必须详细报告工程项目用工、工资发放、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等,并制订农民工返乡安排计划。既不上报申请又不在规定时间前安排农民工返乡的,该市建管局将对有关各方予以严肃处理。

  青岛市建管局还规定,因转包、违法分包、使用包工头等原因造成欠薪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将承担全部责任,并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房屋、有价证券、承兑汇票等其他无法及时兑现的方式支付农民工工资款项。因建设单位招用无资质队伍、肢解发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欠薪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监理企业发现工程款支付不到位或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时,须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支付或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青岛市建管局还要求,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受理电话和地点,完善本辖区的举报投诉处理网络。春节前,要对本地区、本企业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排查,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对于极少数企业或一些不法分子弄虚作假,或为达到其他目的,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敲诈勒索,制造群体事件的‘不法讨薪’行为,要对有关企业及责任人给予严厉的惩处。”青岛市建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给社会带来负面甚至是恶性影响的“不法讨薪”行为,一旦触犯法律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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