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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正式启动

点击数:5791  时间:2014/10/16
从省住建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产业快速发展,全省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正式启动,质量终身责任制将首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将在每一处建筑物的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标牌,载明责任人信息,省住建厅有关人士明确表示,今后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都要依法追究质量责任。

按照江苏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省住建厅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责任,强化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明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的相应质量终身责任。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设置永久性标牌制度,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

从江苏历年的质量安全事故来看,相当一部分事故是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造成的。对此,我省将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和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遏制这一多年来建筑市场存在的顽疾。对查实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严格依法实施处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的,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巨大、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通过建立质量责任制、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建立监理行业信用体系、形成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全面检查和督导抽查等方式,力争让建筑市场秩序更加规范,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促进建筑市场秩序和工程实体质量进一步好转,提速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

据悉,江苏将建立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人员、项目和信用相互关联的评价机制,实现省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市场各环节的一体化联动监管。2015年6月底前基本建成市场各方主体数据库。此外,还将完善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和人员的信用评价标准,2015年底全省基本建成科学、客观公正的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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