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公司快报
媒体聚焦
行业信息
行业信息
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一)

点击数:4741  时间:2017/12/8

    建筑业是我省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富民产业。经过多年快速发展,我省建筑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产业规模不断扩大,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各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但也要看到,我省建筑业产业结构不够合理、新型建造方式有待普及、工程建设组织方式相对落后、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亟需提高、管理体制机制不相适应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建筑业改革发展,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推动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智慧建筑、全装修成品住房等加快发展,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培育优势骨干企业,提升“江苏建造”品牌的含金量和影响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在我省开展建筑业改革综合试点的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企业资质资格管理

 

    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试行调整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标准。取消劳务企业资质,实行专业作业企业备案管理制度。具有建设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其中一项资质的企业申请其他两项乙级及以下资质时,只需满足国家注册人员数量的要求。新设立的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与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同时申请、同时审批。扩大承接业务范围,对信誉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允许其在资质类别内承接高一等级资质相应的业务;具有市政公用、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工程其中一项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能够提供足额担保且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业绩的,可以跨专业承接其他三项同等级资质相应的业务。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专业承包工程。加强与资质资格管理改革相适应的配套制度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鼓励建筑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注册人员采用个人或合伙的方式成立执业事务所承接业务,并依法承担相应权责。

 

二、优化建筑产业结构

 

    大力扶持高等级资质企业做大做强,重点培育一批市政公用、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工程等特级资质企业;支持大型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兼并收购,培育一批更具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知名企业。鼓励中小型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发展道路,培育一批经营特色明显、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专业企业。改变我省建筑业企业以房屋建筑为主的市场结构,支持建筑业企业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各地政府要在年度建设项目计划中,明确一定数量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标段,鼓励骨干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参与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要积极开展省内建筑业企业参与试点工作。促进企业多元化经营,引导建筑业企业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提高竞争力,推进大中型企业向上下游延伸和产业多元化拓展,在投融资、设计咨询、工程建设、建筑部品部件生产、运营维护等领域开展全方位、一体化服务,逐步实现由建造建筑产品向开发、经营建筑产品延伸。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采用PPP模式进入城镇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燃气、公共交通等领域开展“建营一体化”业务,不得违规对民营建筑业企业设置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至2020年,培育产值超100亿元的企业50家,产值超1000亿元的企业实现零突破,10家以上省内建筑施工企业以总承包方式进入轨道交通建设领域。

 

三、促进建筑产业工人职业化

 

    改革建筑用工制度,推进建筑劳务企业向具有稳定劳动关系的专业化作业企业转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突出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不断提升职业能力和素质,将符合条件的建筑产业工人技能培训纳入现有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范围,对涉及质量安全的岗位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拓宽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方式,建立健全鉴定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主培训、自主评价。健全完善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缴费方式,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和信息化管理,统筹搭建互联互通的建筑工人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引导人力资源向市场需求有序转移、劳动报酬向紧缺高标准高技能岗位转移。

 

四、推广装配式建筑

 

    加快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市场推广体系、质量监管体系和监测评价体系。在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同时,积极推广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和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积极探索农村装配式低层住房建设。着力培育装配式建筑市场需求,政府投资项目率先实现装配式建造,明确通过土地出让的建设项目装配式建筑比例要求。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示范基地和项目建设,形成规模化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对装配式建筑预制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纳入工程建设监管范围,符合政策规定的可申请享受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税收优惠;取得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的,可申请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资助。至2020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0%。

 

             
 

版权所有@ 南京大地建设集团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56号大地建设大厦
电 话:025-83312041(总机) 025-85393665(预制构件、新型建材业务咨询) 传 真:025-83318660
苏ICP备11033548号